《2030•终点镇》

最佳长篇小说奖提名

作者:迟卉    湖南文艺出版社    2017-04-15

这是关于一个新型人工智能潜伏在人类巨大的数据网络中,企图操控人类意识,并制造案件与阴谋,在人类世界掀起轩然大波的故事。故事里因为童年某次诡异遭遇而被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伙伴们,开始为了解开谜团获取真相而重新踏上探索的征程。

继《伪人2075•意识重组》之后,迟卉推出了这个系列的第二部《它人2030•终点镇》。同样是关乎人工智能的科幻故事,她却用不同的方式构建出了来自未来世界的光怪陆离与绝伦精彩。 凯玲、艾丽、艾瑞克、“蛆虫之王”、“群蝇的皇后” ……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,或真实存在或飘渺虚无,一个个却都拥有着属于自己的故事,穿梭在过去与现在,娓娓道来。 “从诞生中来,向蜕变中去/来了,来了,那蛆虫的王……”我们被作者引领着走进这规模宏大的科幻舞台剧里,走进人类与人工智能这场不见硝烟却精心谋划的战局里,跟着他们步步为营,逐渐拨开重重疑云,望见属于未来的真理。 精致却大气的笔调,云波诡谲却化险为夷的故事情节,《它人2030•终点镇》带给我们的是一场盛大的科学幻想之旅。埋藏着无数过去的终点镇不仅仅像是凯玲的灯塔,也像是我们的灯塔,吸引着我们在通向真相的道路上与主角们并肩同行。

序曲 ——在惨案发生之后,终点镇上的每一个人都说,那年春天的确是异象频发,恶兆丛生。 他们说自己听到雷声在万里无云的天空中滚动,看见黄鼠狼抱着鸡蛋在街道上飞跑,几十年的老榆树被黑白斑点的毛毛虫吃得一片叶子都不剩;他们说乌鸦像是嗅到了死人的气味,成百上千地在坟场中栖息;还有七里庙中那尊土地爷神像,居然在某个下着细雨的春季夜晚突然倒塌。 其实,我清楚地记得那段时间,从暮冬直到初春。我没听到过晴天闷雷,也没看到黄仙爷过街。山沟里的小镇,毛毛虫和乌鸦一直都多得很。土地庙的香火断了五六年,要我说,早该塌了。 那年我十二岁,上初一。 小道消息——尤其是坏消息——在镇子里就像是长了脚,跑得飞快。“那件事”发生还不到一个小时,几乎所有的人就都知道了。 我还记得那天早上,我背着书包去学校,抄近路穿过老头儿们下棋的凉亭。几个老头儿坐在里面,弓着腰、低着脑袋,凑在一起神秘兮兮地小声交谈。那块斑驳的棋盘被放在一旁落灰。 学校门口,每天早早开张的小吃店居然关门落锁。走进教室时,我才意识到只有一半的同学按时抵达,家在镇子东边的一个都没来。 班主任和班长都缺席了整个早自习。 直到上午第一节课,迟到的同学们才走进教室。他们的表情又兴奋又恐慌。和班主任阴沉的表情恰成对照。 “第一节课自习。把昨天发的卷子再看一遍。” 班主任说完,匆匆忙忙走了出去。 教室里轰的一声炸开了锅。几十个同学凑到一块儿,七嘴八舌,慢慢拼出了事件的全貌。 ——死了个女人。他们说。 终点镇只有一条主干道,由西向东,笔直穿过。一半的镇子在山坡上,一半在山坡下。铁路沿着山脚横穿主干道,形成一个十字形,将镇子分成四瓣,红砖房屋向着不同方向延伸开去,如同绽开的花朵。 那具尸体就在十字形的中央、铁路和主干道交汇的地方,被人仔仔细细地放在路边的草丛里。 我们屏住呼吸,听班长给我们描述当时的情景。 班长姓路,身高腿长胆子大。我们都管他叫大路。他家住在镇子东边,早上起来吃了饭来上学,刚走到火车站附近,就听到有人在路口尖叫不已。 “像杀猪一样。”他绘声绘色地说。 我们连连点头,目光热切而明亮。 大路兴致勃勃地描述着他听到的尖叫声,还有忙乱地从他身边跑过去的人。但让我们失望的是,他其实没看到那个死人,因为他去的时候,周围已经围了一圈人看热闹,大部分是铁路局的员工,还有两个早起去地里干活的。他们看到他是个小孩子,就轰他走远点。但大路还是远远地瞟到了一眼。 “灰白色的。”他说,“就像纸一样白。” “那你怎么知道那是死人,不是纸扎活儿?”雷子嗤笑道。他说的是那种清明节会买来烧给祖宗的纸人。 大路瞪了他一眼。 “因为老瓜皮是第一个看到的,他吓尿了。真的尿了,裤裆都湿了,这么大一片——”他伸手比画了一下。 “啥?” “真的?” 我们兴奋起来。老瓜皮是个很讨厌的老头儿,经常在学校门口卖切成一小条一小条的香瓜。一块钱一条,我们经常买了当零嘴吃。冬天他就卖糖葫芦。但是老瓜皮脾气坏,心眼小,我们花钱买他的东西,他还骂骂咧咧的。 接下来很长时间,我们都在谈论老瓜皮和他尿湿的裤子。有几个好事者还编了顺口溜,打算等老瓜皮再来卖东西的时候唱给他听。 但老瓜皮再也没回来。他吓疯了,没多久就被送进了精神病院。与此同时,关于那个死人的流言像野火一般开始在小镇里蔓延。那些言语就像是阴暗的碎片四处翻飞,它们包括了头发、蛆虫、死者和生者,也带来了疯狂、死亡、恐惧和象征。 很多年之后,当我站在人群中,望向草丛里的另一具尸体时,我才意识到,当初的流言是多么地贴近现实,而当初的我们又是多么地天真和年少无知。   一、小镇 1 我的墙上有一片海。 那是在棉城工作的最后一年,我把一张巨大的表格画在卧室墙上。将一张张打印纸贴在上面,标记出每一个月,每一个星期,每一天。我把工作项目和当天要买的菜写在一起,把心情笔记和给猫打预防针的时间记在一块儿,密密麻麻,慢慢悠悠,渐渐填满整面墙壁。 如果当天的心情很好,我就用蓝色或者绿色的水彩笔来写。如果心情很糟糕,就用黑色的笔来写。不好不坏是褐色的,如果那一天难受得近乎发狂,我会抓起一支紫色的笔来涂抹。 所有的恐惧都是红色的。我用细长的笔把它们写下来。孩子气的话语,出自一个三十岁的女人手中。 妈妈,我害怕。我好害怕。 墙壁安静无声。于是我靠在墙上,假装背后壁纸的纹路是母亲毛衣上的织花,假装很温暖。 墙壁依旧安静无声。 那个冬天又湿又冷,雨水爬下窗格,渗入阳台粗糙的瓷砖接缝,寒意析出,从空气的每一寸流动里钻进皮肤和呼吸,带走温度。我最后一次振作精神,打开我能找到的最大的白纸,把一年来所有的记录都整理到一条水平线上,上面是快乐,下面是痛苦。 我记得那些最好的日子,就连天空也比平常要明亮许多。我记得那时候的每一个笑容,记得那些发芽生长的希望,记得温暖的怀抱和悄声细语,还有格外丰富的色彩和美好的感觉。 我也记得那些最坏的日子。我记得自己裹着发潮的睡衣,踩着拖鞋走到厨房,瞪着一堆没洗的碗。窗外的天空阴沉,枇杷树湿漉漉的枝叶敲打着窗户,哗啦,哗啦。我的猫拖长了声音哀怨地叫唤,而我甚至没力气转身迈步从厨房再走回卧室。恐惧从胃里爬到脊背,又从脊背爬回胃里,凝固成不肯离去的灼热。 我把它们统统都整理在那张纸上。再用线条连起来。 最后我得到了另一条线。如果把第一条线看作是波澜不惊的海面,那么第二条线如同一条绝望的想成为飞鸟的鱼。沉下去,再努力地挣扎着飞起来,再坠下去,再飞起来。一次又一次,从希望到绝望,从绝望到希望;从快乐到痛苦,从痛苦到快乐。日复一日,月复一月。 我倦了挣扎。 水彩颜料还有很多,当记忆袭来的时候,我总是会抓住那些色彩、故事和我手中的画,抓住那些快乐,来逃离痛苦。一次次试着飞出海面,逃离水下那沉重的感觉。但一切都有个限度,到了那一刻,你只想肚皮朝天随波逐流,管它头顶是波浪还是海风。 我拿出笔,蘸饱了水,把整张纸都涂成浅淡的蓝色。分不清的天空和海底,一条线把它们分开,另一条线在它们之间穿梭。 我坐在那里,看着墙上的这片海,还有那条记录着我反复挣扎的细线。然后给艾瑞克打了个电话。 “我要回终点镇一趟。”我说,“你能帮我照顾猫吗?” 他没有问为什么。我们早就谈过了这一切,过去,现在,将来。事实上我觉得我跟他说得已经太多,超过了他应该听到的限度。然而他一直都在安静地、彬彬有礼地听,从不多发一句议论。就像现在这样。 “我什么时候到你家接小东西?” “明天。”我想了想,回头看看墙壁上的那片海,我现在在水下了,完全、彻底地潜入那蓝色的深渊里。“如果可以的话,最好是今天。” “你就这么回去?什么都不带?” “嗯。” “至少带上艾丽吧。” 我沉默了。拒绝和应许都凝固在嘴边,和恐惧一样无法说出口。但我知道我会带上艾丽,如果我要回去,我必须带上一样我能依靠的东西。 他当晚就来了,接过了猫,睡在我的客房里。第二天送我去机场。 “祝你好运,凯。”艾瑞克拥抱了我,手指干燥而温暖。 我的确需要好运。 下了飞机,坐上火车,在灰城换了一次车,在白林市又换一次——离开故乡十五年后,我带着艾丽回到小镇,租下一栋陌生的老房子,安顿下来。 父母的街坊旧友热情地欢迎我。他们坐在客厅里,吃掉我买来的花生和糖果,嗑着瓜子,祝贺我衣锦还乡,乔迁新居。他们笑着谈论生计、孩子的婚事以及去年的收成。所有的人看起来都知足而快乐。 但在那些笑容之下,隐藏着某种东西。我不会点破,而他们也不曾提起。直到夜深了,我一个个将客人送走,握着某个阿姨粗糙的手指,或者注视着某位大叔皱纹满布的脸庞,说,再见。 再见。凯玲儿。你自己住要小心,还有,最好把头发剪了。 他们说着。笑容依旧。 当屋子里只剩下我自己的时候,我走到落地窗前。这栋房子位于小镇西侧的山坡上,向外望去,整个镇子的灯火一览无余。向东面的山谷伸展过去。然而所有的灯火都在铁路旁戛然而止,越过铁道和车站,对面是一片黑暗的屋脊和房檐,没有半盏灯光。 这镇子有一半已经荒芜了,死了。房屋被遗弃,任其坍塌朽坏,就像是人们本能地想要避开那些惨案发生和结束的地方。 “让我看。”艾丽说。 我拿起手机,拍下半个镇子的灯火辉煌。艾丽和我一起看着。冬季的寒风彻夜呼号,如同暴怒的鬼魂般从我们头顶飞过。 当春天回来的时候,蛆虫之王也回来了。 2 “包子馒头花卷——豆浆油条——” “豆——腐——” 回到故乡三个月后,一切都平静得近乎乏味。某天早上,我从一个昏乱的梦境中醒来。天空湛蓝,阳光漏过窗帘,带来拖长声音的摊贩叫卖声。 窗外脚步杂沓,一只只蹄子踩过破碎的水泥地面,踏踏踏踏,哗啦哗啦,踏踏踏踏。是张家的那群山羊,每天早上六点钟,准时穿过这条街,走向西山上那片斑驳的草场。暮冬已尽,春天带着新鲜的羊粪气味姗姗来迟。 我团在被褥里,默默数着走过去的羊。越数越清醒。最后咒骂了一声,翻身,下床。 如果是在棉城,我大概会花掉几个小时在电脑前,刷网页,刷朋友圈,然后错过早餐。但这栋房子里什么都没有,除了一台接不上网线的破手提电脑,以及一架子一架子的书。从棉城回来的时候,我就只带了艾丽和这些书,其他所有的东西还都留在出租房里,跟两大包没开封的猫砂放在一起。 原本只是回来暂住。然而随着每一天过去,我渐渐开始怀疑这种暂住会变成永居。 洗脸、刷牙、换衣服,开窗透气。 一群骑着自行车的大妈有说有笑地路过窗外那条街,车筐里放着大号水桶。她们要骑上几公里的路,到一个据说被高僧开过光的山泉里去打水。我向她们挥挥手,露齿而笑。她们大笑着问我吃早饭了没。我说吃了吃了,然后走开去给自己冲一杯奶粉。 在这儿,每个人都认识每个人。 打开手机。我调出艾丽的对话程序。 “早上好。艾丽。”我说。 她沉默了一会儿。 “在看不见的地方有听不见的声音开始唱歌。” 也许我当时真的应该好好想想她那句话。但艾丽说话从来都是这样,所以我疏忽了。又或者,只是因为我知道,该来的终究会来。 穿上外套,出门,找到搭起早餐摊子的板车,我饱饱吃了一顿,心满意足地付了钱。天气很好,就像是任何北方春天应该有的那种晴空,早晨的风干燥微凉,每一个人似乎心情都不错。他们彼此打招呼,微笑,闲聊。我穿过人群,在市场里闲逛,挑选大棚里新下来的蔬菜,竖起耳朵,聆听。 “……哎,你们家今年种啥?” “烟叶。” “能赚钱吗?” “能。你下了手机上那个玩意儿没,把你家地多大,坡地还是沙土地,在什么位置,都输进去,就能告诉你今年种什么赚钱。去年我听它的种了两亩瓜,也不多。都卖出去了。” “能卖出去就行。积压了就闹心了。” “就是……” 我知道那个手机程序,和其他数百个不同的农业辅助软件一样,它们都用了同一套的拟人智能。很简单,能够进行基础的对话和使用引导。不需要性格,也不需要语气,甚至不需要配音。就像是更早之前的Siri那样粗糙无害。可能还很有趣。 下意识地,我伸手到口袋里,抚摸自己那只手机光滑的外壳。一想到艾丽栖息在这里面,我就会觉得后背上一阵战栗。 一个女人从我身后走过,她蹬着一辆电助动三轮车。车上两只嘎嘎叫的大鹅伸着脖子,在几袋子蔬菜之间扑腾。她在对着自己的手机说话,耳机线挂在衣领上,一脸的风尘仆仆。 “给妮妮发个消息……我今天晚点回家……对,你看着她写作业……写完打分,把成绩单发给我……” “等我这个月结了账,给你买那个升级包啊。别着急……” 三轮车渐渐远去,几句话从身后卖水果的摊子上传来,飘进我的耳朵。 “……信号不好……” “喜鹊在信号塔上做窝了。有人去找哑巴了。正拆呢……” “把窝拆了那雀儿咋办啊……” “旁边不是有棵树嘛……” 听他们这么一说,我才想起来,这几天的手机信号总是断断续续的。艾丽也曾经用她的方式抱怨过一次。说什么“河流总是在两岸最需要灌溉的春季干涸”。 如今,网络和公路、铁路一样,几乎成了小镇和周边乡村的生命线。尽管最近的城市也在几十公里之外,但只要打开电脑,拿起手机或者平板,就可以无缝连接整个文明社会。 光纤已经铺到了小镇。Wi-Fi也遍地开花。但手机仍然是大家最常用的设备。即使并没有什么必须打电话出去的要紧事,看着信号不足的警告标识,也仍然让人心里头堵得慌。 我猜,那个鸟窝八成是要让让路了。反正镇上没有什么环保主义者。 买了点菜。我转身往家走。信号塔就在电影院房顶上,从广场远远地可以看见。一堆人已经站在台阶上,指指点点,而哑巴正挽起工作服的袖子,打算往上爬。 他胳膊肘上还挎着个柳条篮子。 纯粹是出于对那个篮子的好奇,我停下脚步,远远地观望。哑巴正在往铁梯子上拴安全带,很仔细,慢条斯理地。和他平常没什么两样。 镇上的年轻人不多。能打工的都出去打工了。结婚的也把小孩丢给爹妈照顾,一走就是一年。哑巴算是个例外。最喜欢八卦这些事儿的刘大娘告诉我说,哑巴是三年前回来镇上的。据说是为了给他舅公养老送终,住下来之后就没再离开。 这年头,大家都用手机、用电脑,但是会鼓捣这些东西,会修理的人还真不多。有点手艺的都进城了。哑巴留了下来,很快,他就变成了镇上独一无二的电器专家,从电饭锅到微波炉,从笔记本电脑维修到手机贴膜,凡是带线路板的玩意儿,大家都找他修。大部分都能修好,修不好的,他就带到城里去找人修。 渐渐地一来二去,就连镇上的手机信号塔都成了哑巴的活儿。本来这东西是有专门的人维修,但电信公司那边的维修工翻山越岭一次次跑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,终于彻底抓了狂。他们给了哑巴一把钥匙,教会他做一些简单的维修工作,还给他一笔小钱,让自己省去一大堆麻烦。 这些活儿,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,挺危险。尤其是爬到塔顶去修天线。都说哑巴是个仔细小心的人,但我不明白为什么他要带上去个篮子。那东西个头不小,在风里晃来晃去,带得他瘦巴巴的身子一个劲不稳当。 慢悠悠地,他还是爬到了塔顶。 鸟窝是今年开春新搭上去的,在两根天线中间,挺大一团黑乎乎的树枝。哑巴在篮子上挂了根绳索,拴在铁梯上。然后两只手伸出去把鸟窝整个捧了下来,小心翼翼地放进篮子里。两只喜鹊绕着他愤怒地扑打翅膀,他用工作服裹住头,拆掉天线间最后几根剩下的树枝,然后慢慢地带着篮子往下爬。也是他运气好,那两只鸟没扑上来啄他。 下到塔底,哑巴四处环顾,似乎在找什么东西。围观的人向他高声喊,说信号已经恢复正常了。 远远地,我看到他露出一个傻乎乎的笑容。 电影院已经废弃了很多年,房顶高低不平,都是碎砖和开裂的水泥。广播站的大喇叭差不多有二十年没响过了。哑巴四处张望了一会儿,然后提着装有鸟窝的篮子,步伐坚定地走向大喇叭,爬上那段生锈的梯子。和方才一样很慢,很小心。 在四个大喇叭的正中央,他找到了一个不错的位置,把篮子放了上去。拍拍手,一脸满意地爬下来。退到屋顶一角,远远地望。两只喜鹊转了一圈,又转了一圈,一只困惑地回到了窝里,另一只非常挑剔地蹲在篮子的把手上。 “嘿,艾丽,我喜欢这家伙。”我对着手机小声说。 “我看见火。”她答道。 我猜,这准不是什么好话。但艾丽就没说过好话。真的。 就在这时,我听到了一阵尖叫声。很长,穿过街道,从火车站的方向远远地回荡而来。凄厉而响亮。 人们抬起头,望向那边。 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跌跌撞撞地爬上山坡,用力挥舞着双手。 “杀人啦——” 方才还在围观哑巴拆鸟窝的人群一窝蜂地迎着她跑过去。我犹豫了一会儿,也提着两袋子菜往那边跑。跑到一半,我回头看了一眼。哑巴还在楼顶上,慢悠悠地整理着他的工具包和安全带。 一声闷雷滚过万里无云的苍穹。 3 几年以前,在棉城的时候,我认识一个家伙。他可以把粗话说得非常有哲理。比如有一次,他认真严肃地告诉我说:这世界上有些事情,一开始小得就跟个屁差不多,但到最后你恨不得在它的折磨下痛哭流涕重新思考人生。 拎着两袋菜跑步穿过大半个镇子——绝对符合这一定义。 我觉得自己跑得像一只企鹅,还是一只身体脂肪不均匀分布的企鹅。两袋菜不一样重。左边袋子里的大葱迎风招展,右边袋子里的萝卜和牛肉前后摇晃。没跑出多远我就开始喘气。很久没锻炼身体了,我上一次正儿八经地跑步还是在大学里上体育课。 而且我没及格。 远处,人们已经开始在铁轨旁聚集起来。 在快要跑到车站的时候,我稍微放慢了脚步,让自己的喘气声不那么引人注意。但其实没人注意到我。大家都抻着脖子,往草丛里张望。一个推着自行车的男人正手舞足蹈地说着什么,在他的车筐里有个大塑料桶,桶里的水正随着激烈的手势晃荡。 我稍微向前挤了挤,钻过人墙。 然后我就看到了那个死掉的女人。 弃尸地点在铁轨东边,紧挨着一栋废弃的车站员工宿舍。去年枯黄的长草尚未倒伏,今年新发的草叶已经嫩绿嫩绿地伸展开来,衬得死者灰白的面孔愈发醒目。 她蜷缩在草丛里,眼睛微微睁着,嘴巴紧抿,面孔扭曲。瞳仁上蒙了一层白翳。一双手肿胀变形,灰白的手指蜷缩起来,爪子一般握在胸前。衣服湿漉漉皱巴巴地贴在她的身上,几乎是全新的。 没有头发。 她的头皮非常光滑,头发被非常仔细地齐根剃去,一点都没有留下。一条奇怪的金色线条横过她的额头。 空气里有一股消毒水的气味。 在我身旁,人们低声交谈着向后退去。我也跟着他们后退。尽管我想要看得仔细一点,更仔细一点—— 细碎的金色反光滑过视线的边缘。 在女人爪子般蜷缩的手掌里,有什么东西。 我拿出手机,将镜头对准死者的手,放大图像,放大到不能再大。在我看清楚那是什么东西之前,我就已经知道了。但我需要确认——我必须确认。 在手机屏幕中央,映出模模糊糊的图像。一条蛆虫。最普通的那种苍蝇幼虫,在小镇的污秽之处你所能找到的最肥大的那种。死了,僵硬着,一动不动,趴在——或者说被放在——死者的手心里。 在蛆虫的头顶,缀着一个极小的金色王冠。阳光在它细致的棱面上折射出针一样细碎的银芒。 深长的战栗滑过我的脊背。胃里像是被人打了个结,心脏激烈地怦怦跳着。我关掉手机的摄像功能,目光重又转向死者的面孔,看着她额头上那条细细的金线。 那不是线,我想,那是一个环。那是王后的冠冕。 她曾与蛆虫之王同行。 过了好一会儿,我才回过神来。周围似乎没什么人注意到我。手机拍照声此起彼伏。镇长正扯着嗓子给警察打电话。附近但凡是长了腿的人都在赶来看热闹。我收起手机,钻出人群,迈步爬上矮坡。 就在这时,我又看到了哑巴。他站在坡顶,望着下面兴奋不已的人群,脸上毫无表情。我和他的视线短暂交会,又迅速移开。 我不知道他在我身上看到了什么。但在我拐入通往市场的小巷时,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。 整个镇子的注意力都在死去的女人身上。但哑巴背向他们,看着我。那双黑色的眼睛里充满了阴郁和好奇。 4 到家后还不到一个小时。艾瑞克就把电话打到了我的手机上。 “网上已经到处都是了。你知道吗?”他说,“到处都是尸体的大头照。” “我知道。” 他叹息一声。 “你那边有进展没有?” 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从窗外传来,我转身望去,一辆蓝白相间的警用摩托停在了我家门口。 “很快就会有进展了。”我说,“等警察跟我聊完了,我再和你联系。” 来的警察姓高,叫高峻。我妈总是叫他小高,但现在已经是老高了。我小的时候他还只是镇上派出所里的实习警员,现在是所长。 他那个时候就认识我。 打开门,请他进来的时候,我本来想要笑一笑,但最后还是放弃了。我觉得自己笑不出来,硬挤反而怪异。他倒是龇了一下牙,露出牙齿上淡黄的烟渍。 “——你说你,好不容易读了大学进了城,咋想着又回这么个破地方来住了呢。” 这句话一出来,我倒是真的笑了。 “城里房租贵啊。” 他哼了一声,那双明显睡眠不足的眼睛四处打量着:“你这是破产了躲债还是怎么的,连电脑都没钱买了?” “我更喜欢看书,不伤眼睛。” 他翻了个白眼,打着哈哈。 “我记得,你小时候就挺喜欢看书的。还喜欢讲故事。” 我给自己拖了把椅子,坐下来。看他从公文包里摸出一张泛黄的纸。他当初就是用这张纸把那三个故事记了下来。我一句一句地回忆,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写。十几年过去,纸张已经变薄,看起来快要破碎,但上面的铅笔字倒是清晰如昨。 “你还记得这几个故事不?” “记得。”我说。 即使不看那张纸,我也记得那些故事。尤其是它们刚刚以活剧和死人的形式在我面前重演过一次。 老高叹口气。论辈分,我应该喊他叔。 “小凯玲儿。”他粗短的手指敲着那张纸,“你跟我说实话,你跟这个狗娘养的到底有没有关系?” “没有。”我说。 他看起来一点也不相信我。 这不能怪他,因为这话连我自己都不信。